望谟县人民法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公示
(第二批)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向社会进行公示。
执行案号
()黔执54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07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杨超,男,年3月11日生,住望谟县麻山镇朝阳村二组35号
执行措施
拍卖车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37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07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成勋,男,年3月11日生,住望谟县新屯街道办事处老王山村五组2号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3-08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伍应梅,女,年3月18日生,住安龙县新桥镇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是
悬赏金额
元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28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王乜常汉,女,年8月7日生,住望谟县石屯镇打尖村二组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28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王功奇,男,年12月22日生,住望谟县昂武镇渡邑村五组
执行措施
扣留收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27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刘兴荣,男,年12月12日生,住紫云县猴场镇猫场村桥边组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24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07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杨再全,男,年7月8日生,住望谟县边饶镇顶棚村方家塆组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25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李富友,男,年9月12日生,住望谟县新屯镇柯杉村三组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25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廖尚华,男,年11月02日生,住广东省增城市荔城大道号
饶罗源,男,年11月27日生,住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沙埔瑶市路六巷13号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11-26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望谟一叶止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住所地望谟县石屯镇打岩村弄乱组新学校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57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07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贺登龙,男,年3月15日生,住望谟县边饶镇许坐村许坐组号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55号
执行人员
陈刚()
立案日期
-01-07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谭跃帮,男,年6月9日生,住望谟县新屯街道办事处老王山村七组18号
执行措施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恢8号
执行人员
杨胜林()
立案日期
-02-02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王自祥,男,年12月25日生,住望谟县书香华府C栋3-3号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86号
执行人员
杨胜林()
立案日期
-01-13
执行标的
1.00元
被执行人
杨飞,男,年3月19日生,住望谟县大观镇里穴村八组13号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0元
未履行标的
1.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75号
执行人员
杨胜林()
立案日期
-01-12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田维华,男,年7月18日生,住望谟县新屯街道交角村纳盘组21号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元
未履行标的
.00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73号
执行人员
杨胜林()
立案日期
-01-12
执行标的
70.00元
被执行人
王自旺,男,年9月25日生,望谟县麻山镇平和村田湾一组76号;
王自祥,男,年12月25日生,住望谟县书香华府C栋3-3号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84元
未履行标的
.16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执行案号
()黔执64号
执行人员
杨胜林()
立案日期
-01-12
执行标的
.00元
被执行人
杨氏美,女,年4月18日生,住兴义市顶效镇大龙潭A区
执行措施
冻结存款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到位标的
.16元
未履行标的
.84元
是否悬赏
否
悬赏金额
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非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依然负有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遵守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法院将定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申请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变卖、毁坏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或者违反限制消费令等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终本案件中设定执行悬赏的,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符合悬赏设定条件的,经核实将予以奖励,对举报人的信息本院予以严格保密。
原标题:《望谟县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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