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克东及时发布克东最新资讯关于克东县美发业复工营业的公告(第17号)

为满足县内居民理发需求,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疫情期间理发场所防疫指南的通知》(黑疫指办发〔〕70号)要求,自2月26日开始,克东县美发业可以申请复工营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克东县内具备营业资格的经营者可凭《美发业复工营业承诺备案表》办理复工手续。

2.营业时间为每天9:00-15:00。

3.从业人员疫情发生以来未离开过克东县,且无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

4.经营者复工前,要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准备工作,每天营业前,经营者要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空气流通,对服务设施和设备及时进行消毒,上岗前要检测体温、洗手消毒,并做好记录,同时佩戴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5.除满足居民理发外,不提供烫染、护理等其他服务,服务过程中要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不得提高服务价格。

6.营业过程中,保持工作台、座椅间距离,原则上一店一客服务;二人及二人以上同时理发的要实行有效隔离,做到顾客之间不见面;使用一次性毛巾,理发用具一客一消毒,一人一清理毛发垃圾。

7.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前一天开展预约理发服务,店内原则上不允许有等待人员。

8.经营者要张贴温馨提示,提示服务时间、预约流程、入店要求等。

9.顾客进店要持小区出入通行证或等同的证明。

10.顾客要服从有关部门和经营者的管理,进店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经营者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11.对开放营业的理发场所及其工作人员、顾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疫工作规定的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取消营业资格。

1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待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符合本通告复工营业条件且有复工营业意愿的经管者,符合本通告复工营业条件且有复工营业意愿的经管者,请将《美发业复工营业承诺各案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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