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与白癜风患者心心相印 https://auto.qingdaonews.com/content/2018-06/19/content_20138493.htm

加强我县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巩固“清四乱”成果,有效保护全县河流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河办字〔〕1号)、《关于全面禁止妨碍河道行洪安全行为的通知》(齐河办联发〔〕1号)和省委、省政府河湖“清四乱”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阻水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

二、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影响行洪的林木(堤防护堤地防浪林和河道岸边护岸林除外)和高杆农作物(玉米、高秆高粱等作物)。如发现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将依法集中清除,种植者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正值农业备春耕生产初期,各级河湖长要加强河道巡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禁种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指导农户改种矮秆作物。

三、禁止人为抬高河道地面高程(主要包括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时,抬高河道原地面高程的情况)。

四、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养殖等各类不安全行为。

五、未经许可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

六、避免人类活动侵占、缩窄河道情况(主要包括修建围堤、生产堤等侵占河道,防洪堤、护岸工程建设缩窄原河道,河道内开垦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等)。

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交叉建筑物压缩河道行洪断面,需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主要包括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妨碍行洪的设施)。

八、全面实行防汛和清障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城郊河段对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设障者自行清除。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河湖长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对防洪安全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应尽快解决。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

克东县人民政府

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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