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铁锋区法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以决战决胜担当持续对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截止当前,铁锋区法院先后审理涉黑案件1起、涉恶案件9起、保护伞案件3起,对于上述13起案件的80余名当事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以“崔氏”四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年12月和年5月,铁锋区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崔某、崔某、崔某、崔某等22名被告人及被告人贲某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被告人贲某某系崔氏四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脱逃人员。
该组织通过实施拦截、恐吓、殴打等暴力行为,非法控制客运市场,雇佣无资质人员驾驶客运车辆、非法超载运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插手民间纠纷,导致人民群众不敢合法维权;在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拆迁业务、承揽建设工程,严重破坏当地城镇建设秩序;强取房地产项目经营权、在他人经营场所持械寻衅滋事,干扰、破坏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帮助组织成员担任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侵吞村集体财产,把持基层政权。在当地形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
被告人杨某等四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因该案被告人中涉及未成年人,年2月20日,该案在铁锋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龙某某、黄某某和王某某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实施强制猥亵、侮辱、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刘某某等3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1月至年3月期间,该团伙利用扎龙地区运输芦苇车辆普遍存在超载超限的情况,及车主害怕被相关部门查扣、罚款、劝返的心理,威胁货车车主,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扰乱了当地芦苇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林某某等5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11月至年1月期间,该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齐齐哈尔市内先后多次使用暴力手段,随意殴打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林某某、张某某、孙某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形成了以林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被告人苏某等4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6月至年1月期间,该团队多次在齐齐哈尔市区内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谋取个人利益,采用暴力、纠缠、威胁等方式帮助某贷款公司索要债务,多次威胁要将欠债人照片及借款合同张贴示众,给欠债人造成恐惧心理,逼迫其还债。
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10月,该团伙因认为他人载客行为影响其承包的客运经营,多次组织人对相关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辱骂、损毁车辆。多次因为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举相关事宜对该村书记、乡委工作人员等人实施辱骂、恐吓,严重干扰了该村基层选举,影响当地政府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郭某某等5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至年期间,该团伙多次在克东县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克东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
被告人王某等12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至年期间,该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规定“砍头息”,要求客户制作虚假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背面打欠条、书写保证真实的承诺,被告人家访后制造虚假给付痕迹,然后以家访费、中介费等名义强行扣除部分现金,被害人逾期后,肆意收取高额逾期费用或者要求重新打欠条,通过给客户本人及家人打电话辱骂、威胁、殴打、到客户住处喷油漆、堵锁眼等方式迫使客户还款,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套路贷”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丰某等8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10月至年年初期间,该团伙在小区拆迁过程中,多次实施辱骂、恐吓拆迁户、任意损毁拆迁户财物等行为。长期以来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黄某等3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
年以来,该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辱骂、威胁、暴力等手段,在甘南县境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经营、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甘南县社会生活秩序及燃气市场的公平竞争及监管秩序,造成了多名被害人无故或因借故生非而被殴打辱骂、同业竞争者被迫退出市场的危害结果,上述行为已经具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黄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以“崔氏”兄弟为首的2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衍生保护伞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利用自己任黑龙江省克东县公安局克东镇某派出所副所长身份,在办理年12月崔氏三兄弟持刀致王某重伤案时(案发后其三人被上网追逃),崔氏兄弟让其帮助与被害人王某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年8月至年9月,崔氏三兄弟先后投案,公安机关对其三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陆续撤销对三人的通缉手续,致使这起重伤案件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致使崔氏三兄弟和汪某某四人逃避刑事追诉。
以被告人刘某某为首的3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衍生保护伞案件
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大庆高速公路管理处某收费站治安员期间,违规为超限、超载大货车放行,并按照每通过一辆超限运输芦苇货车收取人民币至元,每通过一辆零担货车收取人民币至元的标准收取好处费,截至案发前,共违规收取杨某某给予的好处费15次合计人民币12元。
被告人李某,利用自己担任齐齐哈尔高速公路管理处某收费站路政中队负责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请托他人违规帮助杨某某放行超限货车,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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