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精神,中共子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县印发了《全县校园安全整改落实暨专项督导检察工作方案》。
11月20日,子长县杨家园则镇中心幼儿园为落实《全县校园安全整改落实暨专项督导检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特组织召开了杨家园则镇中心幼儿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暨法制教育推进会。
园长朱建东在会上就《中共子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安全整改落实暨专项督导检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带领全体教职工做了学习。
我园依据《中共子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县校园安全整改落实暨专项督导检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子长县杨家园则镇中心幼儿园校园安全整改暨“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园长朱建东在会上就此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做了解读。
园长朱建东向子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晶同志颁发了聘书,聘任其为杨家园则镇中心幼儿园法制副校长。
子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晶在会上向全体教职工就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做了解释说明,她指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学校要积极发挥作用,大力宣传,加强监管。
园长朱建东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制红线意识,做好幼儿安全保护工作。
会议结束后,子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晶同志在园长朱建东等园领导的陪同下查看了园内厨房、保健室、门卫室、教室等安全设施,翻阅了相关文件档案,对园所的整体安全情况做了初步的了解。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是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幼儿核心利益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各项制度机制,切实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幸福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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